各处、室:
为了统一全院办公固定电话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话费支出,根据院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院的办公固定电话将从2012年元月起,不再报销现金支付的话费,对于以科室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办理的办公固定电话,应当尽快自行办理更名手续,统一变更用户名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二、 各处室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与2011年12月20日前,向院办申报必要的固定电话数和正在使用的电话号码,对于正在使用的固定电话,应当注明该固定电话的具体安装地址,学院将对申报上来的电话进行逐一审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并统一办理更名和托收手续。
三、 学院将撤销在原三单位账户下的话费托收协议,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四、 院办做统一的EXCEL申报表格,可在学院网站下载。各处室应当填写电子表格,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学院电子信箱。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