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根据《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级聘用的实施范围:
学院具有专业技术系列职务的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属教师身份,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也可申报;属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已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最高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
二、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岗责一致、指标调控、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首次分级聘用各级指标数
正高四级拟新聘用1人,副高五级拟新聘用6人,副高六级拟新聘用14人,中级八级拟新聘用14人,中级九级拟新聘用24人,初级十一级拟新聘用8人。
四、量化考评指标
分级聘用采取量化打分排队方式进行。具体分值如下:
1、本职级任职时间,每年加1分,兼任行政管理职务者,每年再加0.5分;
2、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年加分1分;
3、本职级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优秀,每次加1分;
4、硕士学历或学位加1分,硕士学历学位加2分。
5、本职级任期内科研论文核心期刊加每篇加1分;公开出版著作每部加1分;院级项目主持人每项加1分;省级项目主持人每项加2分,参与者加1分。
6、获得院级各类奖励每项加1分,省级奖励每项加2分,国家级奖励每项加3分。
根据学院高一级岗位空缺数一定指标,按照同一职级人员量化打分排名次序,综合公开考评排名,确定各职级职务晋升人员。
五、考评安排
1、个人申报。凡属分级聘用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用个人业绩量化统计表》(含电子版)及提供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整理成袋。于2015年11月12日(周四)前在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在科研处审核论文、获奖情况;在干部人事处审核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等。审核完毕后,由各系统一报送至干部人事处刘雅洁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
2、学院考评。考评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分管教学、人事工作的副院长、教务处、干部人事处、科研处等负责人组织考评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考评、量化打分、综合排队。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2015年11月12日开始。
3、分级聘用。根据学院首次聘用核定的分级聘用指标数和申报人员的排名情况,由干部人事处提出分级聘用人员的意见,报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省主管部门认定。兑现所聘岗位级别相对应的工资待遇。
六、相关说明
1、分级聘任使用的业绩成果时间问题。
按照岗位设置工作的要求和聘期时间安排,此次分级工作使用的业绩成果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自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10月31日之间取得的成果。
2、关于材料上报问题。
由于本次分级工作任务很重,参与的人数众多,要求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分级聘任资格,同时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用个人业绩量化统计表》.docx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