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筹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的通知》(陕教发[2010]79号),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筹)印章经省教育厅批准已刻制,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原省艺术学校、省电影电视学校、省电影公司印章按照要求上缴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特此通知。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筹)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