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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6-29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胡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201031号)精神,及省市计生委工作要求,碑林区将在全区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凡我辖区单位职工及居民办理一胎生育备案登记、二胎生育证的育龄夫妻,需在孕前至孕后三个月内参加此项体检后方可办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程;所有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妻,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在文一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家庭档案》后前往测绘东路碑林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进行检查。

 

 

 

                             院工会(计生)

                              20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