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各处室: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学院决定评选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并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指标
推荐范围为我校在编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含人事代理)。推荐指标为优秀教师1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名。
二、推荐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
1.优秀教师:承担教学工作3年以上,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在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出色,教学评价高,教学成绩突出。
2.优秀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教师、学生服务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将服务育人和管理育人贯穿在自己的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任劳任怨,不以权谋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工作主动热情,师生评价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学校管理、服务、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
1.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一个月。
2.有旷工或教学事故者。
3.外出学习半年以上者。
4.违纪处分未满一年者。
5.工作出现失误给学院造成损失者。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1.推荐程序:优秀教师由各系、教研室在本部门推荐1-2名,并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优秀教师申报表》;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各处室、系、教研室在全院范围内推荐3名,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院党委会研究后表彰奖励。
2.工作要求:各处室、系、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召开会议,根据推荐条件,严格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好中选优。
3.报送时间:各处室、系、教研室于9月5日前将《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优秀教师申报表》(表格在学院网站www.sxavc.com下载中心栏目里下载)交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黄小欢 联系电话:87884831
干部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