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各处室:
现将我院尉霞等14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人职字〔2011〕425、547号”、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师〔2011〕40号、〔2012〕9号”文件通知,尉霞、陈曼利、赵正奇、李瑾行同志具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0年12月7日算起。
二、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人职字〔2012〕412号”、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师〔2012〕39号”文件通知,陈玲、杨伟、郝叶妮、张琳、惠卫同志具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1年12月22日算起。
三、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师〔2012〕3号”文件通知,赵朝、梁晓婷、黄小欢、张晓清、徐锋同志具有讲师任职资格,任职时间从2011年12月22日算起。
特此通知
干部人事处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