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教研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各类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2〕34号)文件精神,学院定于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20日进行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请各处室、系、教研室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延奇 副组长:刘胜辉
成员:张浩、肖幸海、罗斌、杨福旺、佘占宏
考核办公室设在干部人事处
主任: 佘占宏 副主任:刘艳萍
成员:张筱玲、赵国良、庞永、欧阳文旭
二、考核对象
1.全院各级各类在岗的工作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均须参加年度考核。
2.工作不满一年(见习期)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填写年度考核表,不占评优指标,只确定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外聘班主任等学生管理人员考核由学生处牵头,人事处、各有关系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其他外聘人员由所在处室、系、教研室自行组织考核。
3.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等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由派出处室、系、教研室参考其派出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提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超过一年的人员参加派往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的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的更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的成果。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考核等级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达到任职的要求,很好或者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勉强达到任职的要求,勉强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行政人员中,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了严重失误;教学人员中不服从教学安排,不能履行教学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了严重失误。
四、考核原则和程序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的基本程序
院级领导由上级主管机关负责考核;处级干部的考核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其他人员考核由所在处室、系、教研室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28日—1月7日,学院召开各处室、系、教研室负责人会议,部署年度考核工作。各处室、系、教研室组织学习学院本年度的考核工作安排。要求个人必须在征求所在处室领导意见后对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做出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表格请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
www.sxavc.com 信息中心栏目里下载,统一用16K纸、双面打印)。
2.在所分的小组内进行述职、民主测评(教职工考核民主测评表请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sxavc.com信息中心栏目里下载),并由所在单位的处室负责人(各系、教研室的考核表统一上交教务处填写)在各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并经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于1月8日前交干部人事处。
3.1月10日—14日,处级干部在征求主管院领导意见后对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作出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在全院处级干部组中进行述职,民主测评,并由分管院领导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于1月14日前送学院干部人事处。
4.1月15日,召开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将结果公示。
5.1月16日-20日,公示无异议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经本人签字后存入档案。干部人事处将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并进行2013年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学院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教职工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处室、系、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年度考核工作安排,未参加考核的不发放寒假奖励津贴和本学期院内奖励津贴。
2.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在该考核组中,得优秀票最多者为优秀,如出现优秀票数并列(超出核定优秀候选人指标)的情况,可再次投票,但最多不超过两次。
3.各组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本组的考核工作,制定本组考核工作安排,及时与本组的主管院领导联系并汇报本组考核情况。并将本组述职、民主测评结果写出书面小结,上报干部人事处。
4.要按时上报处室或教研室人员考核登记表及考核书面小结。凡未及时进行考核和上报材料的,学院不再另行考核和接收材料。
联 系 人:欧阳文旭
联系电话:87884831
附:1.2012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候选人指标分配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教职工考核民主测评表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