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系(教研室):
根据学院招生工作总体安排,拟于5月初组织全体教师赴我省各市、县进行招生宣传。为了充分利用全院教师掌握的招生信息,合理使用已有的人脉关系,使招生宣传更有针对性,学院决定在全体师生中开展申报招生宣传点的工作。
请各部门动员所属人员积极参与,并认真梳理本部门人员的招生资源情况,落实招生宣传人员的名单。
在招生期间,我院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长恨歌演出的班级除外),赴母校汇报本人学习情况,到相邻学校介绍我院的办学情况。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招生宣传动员工作。新校区由学生处负责,本部由影视系负责,老校区由戏曲系负责。
所有去宣传的师生要热爱学院,关心学院,有责任心。
要积极寻找与中小学、艺术培训点熟悉的联系人,努力提高宣传的效果。
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宣传员的信息填写清楚,包括姓名、拟去的县(区)、联系电话、是否有私家车等。
二、全院教职工(含人事代理、院聘、班主任、辅导员),每人至少要申报两个县(区)。宣传结束后,要填写宣传登记表,载明所去的学校名称、地址、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
三、所有专业老师下去宣传时,要主动与学校、艺术培训点联系,现场示范专业技能,力争收到好的效果。
四、各班班主任做好统计,将学生招生宣传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拟去的县(区)招生宣传点名称等,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分别由学生处、戏曲系、影视系报招生就业处。
五、每一位同学申报的宣传点不少于三个。宣传结束后,要填写宣传登记表,载明所去的学校名称、地址、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
六、请各部门于4月17日前将申报情况报学院招生就业处。
特此通知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