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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来源:干部人事处 时间:2014-09-06 点击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院有关规定,为了学院事业发展,学院决定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本着专业发展急需人才的原则,重点在学院发展前景好、招生量大、教师短缺严重的专任教师岗位上设置,同时,根据国家和省上对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的要求,兼顾辅导员和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共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任教师4名,教务处干事1名,辅导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学院人事代理关系人员;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已具有申请高校教师证资格条件者;
    3、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符合学院要求。详见附件《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会议审核同意后,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办公网站(网址http://1.85.56.237:800/Main.aspx)和校园网站(网址http://www.sxavc.net/)发布。发布时间为2014952014916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413室;报名负责人:袁媛;报名时间:201491720149月19。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时,请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干部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工作由招考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鉴于本次招聘人员是在学院人事代理人员中选拔,笔试、面试不做人数比例限制,凡报名符合条件者,均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知识水平和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分为3个环节:第1环节为个人自我介绍;第2环节抽题作答;第3环节为回答评委提问。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4)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省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9-87816577
   附件: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下)
                
    咨询电话:干部人事处 袁媛 029-87816385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495日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用人单位
工作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招聘人数
备注
学前教育系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
教育学、音乐学、美术、舞蹈等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1
 
辅导员
学前教育、艺术类专业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1
 
影视系
影视制作专任教师
影视制作专业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
 
辅导员
影视系所属专业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1
 
美术系
艺术设计专任教师
艺术设计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1
 
辅导员
美术系所属专业
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1
 
教务处
教务员
文科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