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4日至6日放假补休。其中,4月5日(星期天)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二、各教学单位要对放假前后的教学工作做出详细安排,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稳定。
三、各级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值班相关规定,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安全。
特此通知。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