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讲按照岗位顺序逐一进行,即竞聘同一岗位的所有人员演讲完毕后,再进行另一岗位的演讲。同一岗位竞聘演讲顺序由抽签决定,工作人员登记后,竞聘者在东校区6楼会议室等候,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通知竞聘者入场。参加竞聘的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演讲,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二、竞聘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对所竞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等方面的认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思路、完成工作任务的打算。应做到语言简练,紧扣主题。
三、副处级岗位竞聘者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科级及以下人员不超过5分钟)。其中,竞聘者报名竞聘同一职级2个岗位的,第一志愿岗位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科级及以下人员不超过4分钟),第二志愿岗位演讲时间不超过2分钟(科级及以下人员不超过1分钟)。竞聘者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演讲,计时员到时前30秒提醒竞聘者;计时员宣布“时间到”,竞聘者应立即停止演讲。
四、为了保证干部聘任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干部考评委员会成员一律不得在会场使用手机。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离开现场,并始终保持会场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