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于2010年10月起,无故离岗至今已达五年零一个月,经学院舞蹈系、干部人事处多次联系,均联系不上,严重违反了学院考勤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定你本人于2015年11月22日前返回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学院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开除公职处理。 特此通知。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干部人事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