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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校训校徽校歌的通知

作者:黄小欢 来源: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6-03-07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校训、校徽、校歌是大学精神、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学校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一种浓缩,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和发展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文化,凝练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精神,深化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文化内涵,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校训、校徽、校歌评选方案》要求,学院将于3月对我院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的校训、校徽、校歌进行校内初评和校外专家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初评:

(一)校内初评时间地点:

1.初评时间:201634日下午15:00

2.初评地点:友谊东路校区六楼会议室

(二)校内初评评委人员组成:

1.组长:杨福旺

2.副组长:肖幸海、罗斌、佘占宏、任玉银、邵鸣;

3.成员: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工会、团委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离退休专家。

(三)校内初评办法:

初评组认真审阅征集作品,并展开讨论,最终评出5个优秀校徽作品、10条优秀校训作品、3首优秀校歌作品,并在评审表上写出评审意见。初评出的优秀作品提交校外专家评审会上复评。

二、校外专家复评,另行通知。

校外专家复评办法:校外专家对初评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名(如无有优秀作品,也可不选)后,学院会议对专家评选的优秀作品审议,进行表彰。

请参加初评的各位评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请在开会前一天向党政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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