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按照学院评建工作进度安排,各部门根据《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试行)》文件要求,认真逐项对照,全面摸底自查,分类汇总本部门相关原始材料复印件,如实撰写部门缺漏项目报告(清单),并于2016年4月20日(下周三)前上报学院评建办公室(老校区教学楼一楼会议室)。各专项工作组将于4月22日(下周五)前组织专人对上报资料进行汇总核查。
特此通知。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