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艺职发〔2016〕72号
各处室、各系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文件精神,学院定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30日进行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请各处室、系部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延奇
副组长:强陆平
成 员:杨福旺、肖幸海、罗 斌、佘占宏、任玉银、邵 鸣
考核办公室设在干部人事处
主 任: 刘艳萍
二、考核原则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的对象
1.全院各级各类在岗的工作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均须参加年度考核。
2.工作不满一年(见习期)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填写年度考核表,不占评优指标,只确定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 各处室、系部外聘人员的考核由本部门按照外聘人员管理职责要求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4. 由学院派出进修学习、培训等时间不满一年的人员,由派出处室、系部参考其派出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提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超过一年的人员参加派往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的考核,其个人考核结果需报学院干部人事处归档,并作为晋升工资依据。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的更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的成果。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
(二)考核等级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3%以内。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在年度参加省上表彰或参加学院重大比赛活动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
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达到任职的要求,很好或者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勉强达到任职的要求,勉强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管理、教辅、工勤人员中,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了严重失误;教学人员中,不服从教学安排,不能履行教学岗位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或在教学工作中造成了严重失误。
四、考核程序
院级领导由上级主管机关负责考核;处级干部的考核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其他人员考核由所在处室、系部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21日—12月23日,学院下发《关于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安排部署学院2016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各处室、系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落实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精神,安排好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个人必须按照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表格请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sxavc.com 信息服务栏目里下载,统一用16K纸、双面打印)。
2.个人在小组内进行述职、民主测评(教职工考核民主测评表请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sxavc.com信息服务栏目里下载),并由所在处室、系部负责人在各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于2016年12月27日前交干部人事处。
3.2016年12月23日—29日,处级干部按照考核内容,在征求主管院领导意见后,对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作出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在全院处级干部组中进行述职,民主测评,并由分管院领导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于2016年12月30日前送学院干部人事处。
4. 2017年1月3日—4日,召开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个人考核等次,并将结果公示3天。
5.经公示无异议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经本人签字后存入档案。干部人事处将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2017年度教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学院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教职工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处室、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落实好年度考核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发放寒假奖励绩效。
2.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在该考核组中,得优秀票最多者为优秀,如出现优秀票数并列(超出核定优秀候选人指标)的情况,对并列人员可通过再次投票产生(最多不超过两次),仍未产生视为指标放弃。
3.各组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本组的考核工作,制定本组考核工作安排,及时与本组的主管院领导联系,汇报本组考核工作情况。并将本组述职、民主测评结果写出书面小结,上报干部人事处。
4.各处室、系部要按时上报个人考核登记表和考核书面小结。凡未及时进行考核和上报材料的,学院不再另行考核和接收材料,以免影响工资晋升。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庞永 电话:87884831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