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进行器乐系乐器购置项目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器乐系乐器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1.项目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器乐系乐器购置项目
2.投标须知:详见第二部分
3.项目时间:20天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东校区5楼资产管理中心(2)发放。
5.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5日下午5:30。
投标单位必须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或邮寄到达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东校区5楼资产管理中心(2)发放,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地点:
地址: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东校区5楼资产管理中心(2)
邮编:710054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9-87886404
8.开标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老校区5楼会议室(文艺南路111号)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1.投标费用:
投标方需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
2.投标书要求:
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书所有内容,投标方因未能遵循此要求而造成的对本招标书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的遗漏或任何非针对招标书要求项目的报价均须自但风险并承担可能导致其标书被招标废弃的后果。
3.招标书组成:
授权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
报价单
4.有关费用
(1)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书形式
(1)标方须准备一份标书(《方案》、价格文件、资格证明分布封装(及三份副本,并分别在封面上明显位置标明“原件”及“副本”字样。当原件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2)所有投标书(原件及副本)须打印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人签署。
(3)投标书中不得有任何擦涂、更改痕迹。若须更改错漏,须由投标书签发人在更正处加签。
(4)投标方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不得出现伪造痕迹,一经发现,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没收。
6.投标截止日期:
(1)投标书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任何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书都将作为废标处理。
(2)如招标方对招标书进行修改,则标书的截止日期亦作相应的调整。
(3)收标截止日期过后,任何对投标书修改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4)在收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发出这段时间,任何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投标方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7.开标:
2017年11月中旬开标,届时投标方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供,并以此进行初审,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书将作为废标处理。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