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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

作者: 来源:欧阳文旭 时间:2015-11-06 点击数:


本网讯:根据《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实施方案》要求,学院决定从2015116日开始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工作。本次分级聘用个人申报的截至时间为1112日前。

据悉,本次分级聘用的实施范围是具有专业技术系列职务的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属教师身份,在行政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也可申报;属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原则上不允许申报。已为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最高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

本次分级聘用各级指标数为正高四级拟新聘用1人,副高五级拟新聘用6人,副高六级拟新聘用14人,中级八级拟新聘用14人,中级九级拟新聘用24人,初级十一级拟新聘用8人。

本次分级聘用采用量化考核,打分排队方式进行。具体分值如下: 1、本职级任职时间,每年加1分,兼任行政管理职务者,每年再加0.5分;2、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每年加分1分;3、本职级任期内年度考核等次优秀,每次加1分;4、硕士学历或学位加1分,硕士学历学位加2分。5、本职级任期内科研论文核心期刊加每篇加1分;公开出版著作每部加1分;院级项目主持人每项加1分;省级项目主持人每项加2分,参与者加1分。6、获得院级各类奖励每项加1分,省级奖励每项加2分,国家级奖励每项加3分。本次分级工作使用的业绩成果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自任现职以来至20151031日之间取得的成果。根据指标数,按照同一职级人员量化打分排名次序,综合公开考评排名,确定各职级职务晋升人员。

本次分级聘用分为三个工作环节,即:第一环节是个人申报。凡属分级聘用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填写《陕西艺术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用个人业绩量化统计表》(含电子版)及提供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整理成袋。于20151112日(周四)前在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在科研处审核论文、获奖情况;在干部人事处审核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等。审核完毕后,由各系统一报送至干部人事处刘雅洁处。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第二环节是学院考评。考评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分管教学、人事工作的副院长、教务处、干部人事处、科研处等负责人组织考评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考评、量化打分、综合排队。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20151112日开始。第三环节是分级聘用。根据学院首次聘用核定的分级聘用指标数和申报人员的排名情况,由干部人事处提出分级聘用人员的意见,报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报省主管部门认定。兑现所聘岗位级别相对应的工资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聘用是学院岗位聘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成后,学院今年7月以来的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将圆满结束。